Handan New Materials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ssion
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
基本案情:
2026年5月,某单位负责人张某以"工作协调"为名,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高档餐厅聚餐,消费金额共计8500元,以"业务招待费"名义报销。
处理结果:
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责令退赔相关费用。参与人员被批评教育。
基本案情:
2026年4月,某部门组织"业务培训",实际安排到景区游览,费用共计32000元,以"培训费"名义报销。
处理结果:
组织者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参与人员退赔相关费用。
基本案情:
2026年春节期间,某单位科长王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2张(价值2000元)及高档烟酒等礼品。
处理结果:
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基本案情:
某单位副处长赵某多次驾驶公车办理私事,并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,累计金额4500元。
处理结果:
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责令退赔相关费用。
基本案情:
某单位以"加班补贴""值班补助"等名义,违规向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2万元。
处理结果:
单位主要负责人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。
基本案情:
某单位处长陈某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,并在宴请中收受礼品。
处理结果:
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以上案例警示我们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自觉抵制"四风"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